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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劳动合同集锦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者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平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年 月。其中试用期为 月,即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苍南县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在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设备、工艺和安全卫生规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 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术操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动场地、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提供学习条件,进行技能培训。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企业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乙方的劳动保护待遇。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 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及计件单价根据实际生产工艺由甲方进行相应调整。员工在试用期满之后,工资计算方式按月保底工资+加班工资+超产奖+质量奖+全勤奖等,同时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且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元/月。(注:员工每月请假一天不扣全勤奖,请假超过一天的无全勤奖)。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本企业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种法定津贴、补贴和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本企业的规定,保证乙方从入职之日起享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中部分应当由职工个人缴纳,若乙方经甲方释明之后仍执意不愿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并书面承诺放弃的,甲方将不再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及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年终奖、年假补贴、旅游、春节返程车票报销、工作服免费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费待遇:
1.乙方当年新婚的(凭结婚证书),可享受相关婚假。
2.乙方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凭有效证明,可享受相关丧假。
3.乙方于暑期(公历6月、7月、8月、9月)在甲方服务的,享受甲方按相关规定发放的一次性防暑降温补贴费。
五、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天)向甲方提交《离职申请表》。
第二十四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到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七、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九、其他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相关条款即行废止,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二条 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或由于乙方违反合同行为,甲方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栏,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者合同文本已领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2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
2.发动机号 ____
3.颜 色___
4.车型 __
5.vin代码/车 架 号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长沙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6月29日颁布、20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多方宣传、举办培训班、座谈会交流、大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另一方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快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着力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控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经过广泛的宣传培训工作,我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积极性大增。据调查,至今年3月底,我区在岗职工60844人,签订劳动合同的3042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59%,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增长了10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23001人,签订劳动合同120xx人,签订率50%,比去年同期增长10个百分点。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向长期化方向发展。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是从法律层面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工短期行为,考虑用工长期化。《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之前的一年期限为主转变为三至五年期限为主,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均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固。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行为的不断规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促使用人单位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和外部经营行为,从而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时进行了清理修改,使日常管理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用工主要方面得到了较好的遵守执行。企业用工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日渐稳定。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目前还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部分劳动密集小型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维持原有的用工方式,还未完全根据新法进行调整。还有部分规模较小、用工环境差,管理较差的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消极态度,不遵守法律规定,严重违规用工。对于一些季节性增加用工和临时性用工,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认为没有必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据我区企业反映,企业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员工有的是因为误解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动;有的是因为不愿缴交社会保险费;有的是误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一年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在劳动密集型尤其是加工企业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有些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比例甚至达到50%以上。
3、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意愿不强。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原因有:一是个别私营企业误导劳动者,使劳动者误认为参加社保会减少收入,造成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二是当前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未能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省范围内自由转移和接续,一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认为不能在当地连续参保至享受养老待遇的最低15年参保年限,回原籍后社保关系又不能顺利转移,不愿参保;三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现实中离职后选择退保,觉得退保手续麻烦,而单位缴交的社保统筹金不能退还也不能迁走,主观上排斥参保。
4、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个别条款的理解有异。
我区不少企业反映《劳动合同法》有些条款不容易理解,操作性不强。主要包括计件工人、季节性用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和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范本条款过细不利于用人单位实际生产操作及管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界定、流动性较大的员工重返用人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用工僵化以及劳务派遣适用的岗位和具体操作程序等问题。
(五)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执法部门难以操作、用人单位难以理解掌握的问题,因此急需出台实施细则和办法,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完善配套法规政策,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逐步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必须尽快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问题。
2、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是细化条例,明确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辞而别的`,应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用工约束权等。
3、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加班工资待遇。年休假计算是否按员工的累计工龄,或是在现企业的工作时间;对于主动要求加班的,是否允许,应如何计算加班工资等。
4、对于特殊性行业、季节性行业的用工进一步明确。对特殊行业,如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研究制定有别于生产性行业,适应自身行业特点的规定;对于淡旺季周期生产、临时性增加用工情况,也制定适用的法律实施细则。
5、规范劳务派遣的具体内容。对于临时性用工,季节性用工,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应如何规范操作。研究制订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细则。
6、明确细化劳动者的责任。对于劳动者自身主观原因没能及时签订合同,劳动者主动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如何界定等,应制订明确细化的操作程序指导用人单位具体操作。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1、发挥区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工会监督和检查企事业单位行政执行劳动法,是工会的重要权利和责任之一。工会组织成员分布在各地区、各领域、各层次,直至基层车间、班组,与劳动者关系最密切,因此对违反劳动法的现象和行为最敏感,反映最及时,这种监督有更高的效率。工会通过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问题的调查,对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行使职代会权利,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受侵害职工承担法律支持来发挥其监督作用。近三年来我区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了大量工作,及时调解和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各种劳动争议案件2300余起,使劳动争议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促进企业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发挥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劳动法律监督的作用。乡、镇、街经发办是企事业领导部门,既有权利和责任领导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业务工作,也有权利和责任监督和检查各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如果发现所属单位违反劳动法,有权和责任加以制止和纠正。
3、发挥区级劳动行政机关和其他有监察权机关的监督作用。如劳动保障局、纪委这种监督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各乡、镇、街劳保所和纪委是国家机关中的职能部门,不仅要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同时还有权力和责任监督和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切实贯彻执行劳动法。
4、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维护能力,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行使劳动法律权利,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监督。职工群众的监督往往以劳动争议的形式出现,所以处理好日常的劳动争议,既起到了监督劳动法律的作用,又是落实劳动法律实施的具体体现,不仅解决了劳动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问题,还进一步做到了劳动法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存在问题
1、企业行政认识不足,支持不够。企业行政认为工会组织就包括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等等维权工作,没必要再成立诸如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之类组织,出现此类问题就由工会组织出面即可,没必要建立那么多组织机构。
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权威性不够,缺乏一定的执法力度。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没有执法资格,只能是对执法进行监督,而监督中发现问题只能提出意见和建议,能否得到采纳还是未知数,因而在职工群众中信任度不高。
3、监督组织建设不健全,监督作用发挥不好。虽然工会法律监督组织都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但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好,监督员履行职责不够,当然也存在监督员素质不高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工会法律监督员不能针对企业行政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对策建议
1、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当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工会法》和1995年全总制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由于《劳动法》、《工会法》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规定比较原则,加之基层工会不敢对本单位行政劳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致使监督成本较高。因此,尽快制定和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用法律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各项权力的实施,将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得以落实。这些权力应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违法案件和行为的调查权,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协助权,参与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权、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权,受理劳动者的投诉权,责成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处理劳动违法案件权等。同时,对地方工会、用人单位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中的权利与义务、组织和人员设置、监督程序、监督时效、办公经费等都应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有法可依和具有可操作性。
2、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完善监督程序。一是坚持事前监督,运用协商协调机制稳定企业劳动关系,通过企业劳动合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从制度上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坚持决策监督,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由职代会行使审议权,这实质上是对企业内部管理从源头上进行监督;三是坚持高层监督,运用工会与企业行政联席会议、高层协商参与机制保证劳动法律监督及早发挥作用;四是坚持全过程监督,运用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民主测评、职工董事与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有效机制全过程参与进行监督,通过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最终保证源头监督的实施。
3、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设监督队伍。建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队伍,为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工作的一个新的领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是工会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执行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素质,关系着工会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的实现;关系着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把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部门人员,吸收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中。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人员培训,在培训的内容、方式和对象上注重理论与实践、定期与不定期、集中研讨与业务自学三个结合,提高监督队伍素质。
4、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定监督措施。要想真正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光靠政府劳动行政执法是不够的,最有力的手段是: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强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只有强化用人单位工会的制衡功能,才能从本质上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真正把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好。另一方面则要发挥地方工会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撑腰壮胆的作用,积极探索维护基层工会组织和监督员合法权益的新办法、新路子。如派驻工会法律监督员到用人单位,建立区域性、行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明确地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分级监督的原则、范围、内容、任务、责任等,同时要加强地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劳动监察的配合,形成制度和优势互补,增强监督的效力。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台账
劳动合同台账就是单位员工劳动合同详细资料的一个登记表,以方便管理本单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台账。
主要的内容应包含:员工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签订合同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合同到期日期、续签情况、合同变更事项、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台账》。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劳动合同 篇5
风险1.玩伎俩胡乱签名盖章
孙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A公司称已与孙某、李某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向法院提交了两份劳动合同书,并称二人未与公司当面签订劳动合同,李某在合同书上仅盖有个人印章(未备案)。孙某、李某二人均否认该签章的真实性,并要求进行鉴定。
风险: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制度。A公司如无法证明该合同系二人签署,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提示:用人单位应该规范合同签订制度,确保所签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采取现场签订或按手印等方式,以避免张冠李戴,因工作需要向劳动者刻制手章的,应当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在发放时做好签字确认工作。
风险2.为避税签订阴阳合同
出于避税等因素的考虑,刘某与B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写明的月工资为1400元,但刘某实际月工资为5000元,其中1400元通过银行发放,剩余3600元现金发放。合同到期后,B公司要求以月实际工资1400元的标准“继续履行合同”,刘某不同意续签,遂产生纠纷。
风险:工资数额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及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获得的补偿,在本案中刘某如无法提供另外3600元收入的证据,则只能按照1400元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且无法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提示: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实事求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劳动者已经不慎签订了“阴阳合同”,则应利用录音笔、手机等工具收集相应的证据,并与用人单位及时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风险3.缴社保不依实际工资
张某为C公司办公室文员,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月工资为6000元,C公司按照最低标准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张某发生工伤后,社保部门告知其仅能享受最低标准的工伤保险待遇。
风险:不定时工作制应当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
双方约定不定时工作制后,张某可能无法享受正常休假及加班工资。如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能承担实际工资与缴费基数之间的差额损失。
提示:如工作岗位不适合非标准工时制,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非农业户口人员可向社保部门投诉,农业户口人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社会保险补偿金。
风险4.顾关系乱开收入证明
王某持D公司的一纸收入证明申请仲裁,该收入证明显示王某的年薪为10万元,据此,仲裁委员会裁决D公司支付王某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20余万元。D公司称该收入证明只是为了方便王某办理信用卡,故向法院起诉。
风险:劳动者在完成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后,关于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纳、签订劳动合同等事项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在王某提交工资发放及收入证明的前提下,如D公司无法提出足以反驳该收入证明的事实及理由,则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提示:该案的处理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认定。用人单位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做出例外的,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
风险5.签约后拒发合同文本
钱某是一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去年,他应聘到E公司工作,今年6月份,他工作已经整一年了。可直到8月初,该公司也始终没提过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儿,与他同时到公司的还有几位同事。前不久,在员工们的要求下,公司答应签合同,但签完之后,一直未向钱某等人提供合同文本。
风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按月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如公司扣押钱某的劳动合同文本超过一年,则钱某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请求可能超过仲裁申请时效,进而丧失胜诉权。
提示: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合同。针对用人单位扣押劳动合同的情况,建议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队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取证可有效缓解仲裁、诉讼过程中的举证难题。
风险6.未续约仍然继续用工
张小姐与F公司签订了20xx年至20xx年的两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张小姐继续在F公司工作两个月后离职。此后,张小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F公司支付合同到期后两月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风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本案中,双方曾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期间,F公司未与张小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合同到期之日起的次日起,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但最长支付12个月。
提示: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用工,应续签或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同样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员工):____________
乙方(企业):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
劳动合同 篇7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使用)
甲 方: 北京盛世汇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北京盛世汇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石崇阳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B2座1505室
第二条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及平等原则,签定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期 限
(一)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合同期为年;
(二)自本合同签定时起,乙方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后转正,试用期不合格,甲方有权辞退乙方;试用合格后,自行转为正式员工;.
(三)乙方从事工作,在聘期内,甲方如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调整。
二、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为元∕月;
(二)乙方总工资∕月=基本工资(含绩效奖___元∕月)+业务提成+补贴+超额奖+团队贡献奖+竞赛奖+其他福利;
(三)公司每月的xx年度结算后,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增长及员工在一年中的工作表现来核发年终奖金;
(三)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补贴。
四、 合同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公司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有侵占、挪用甲方钱、物以及收受贿赂行为的;
(4)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机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五、 劳动纪律
(一)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所从事的工作涉及到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辞职的,除按中途违约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待正式接班人员到位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工资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六、 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乙方因公负伤可享受公司规定的医序待遇,如因自身过错造成的伤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合同期内乙方因公负伤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基本工资;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日工资中已包括劳动保护及其它福利。
七、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 公司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三)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四)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七、合同发生纠纷,由本公司所处区域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签字(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及遵守本合同。
一、用工前培训。
(一)甲方在对乙方正式用工前,安排乙方进行培训,培训期限为 天,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训期间,甲方负责安排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乙方应遵守培训纪律,掌握相应的技能。在培训期间,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误餐补贴。
(二)培训结束后,经甲方考核通过,甲方正式录用乙方;试用期从甲方对乙方正式用工之日起计算;如经甲方考核,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对乙方不予录用。
二、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
三、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政府、同行)透露其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二)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晓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以及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保密的事项。其中,经营信息,是指与甲方生产经营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以及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技术信息,是指甲方在产品生产和制造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生产制造设计图、生产制造技术工艺、技术数据等。
(三)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泄露并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须赔偿的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律师费、维权费用、预期利益等);该损失可以该商业秘密为乙方和使用单位带来的利益计算,甲方也有权在一万元至一百万元间确定赔偿额。
四、乙方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
(一)甲方拟录用乙方从事 工作,但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时,甲方可不安排乙方从事约定的工作种类、调整乙方工作,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乙方须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保证具有完成该工作所要求的能力、资质和技能,并保证按岗位职责制度要求完成工作。
(二)甲方工作地点或场所出现变更时,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配,不得拒绝甲方更换其工作地点。
(三)乙方是甲方员工,与其它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兼职。
五、劳动时间。
乙方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意甲方灵活安排其工作时间。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互不负违约责任和赔偿。
2、试用期内,甲乙双方任一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负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向甲方负违约责任和赔偿。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向乙方负违约责任和赔偿。
5、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乙方可以用书面、未经请假连续3日离开工作岗位或连续3日不上班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自乙方产生辞职申请行为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无书面形式表示不接受乙方辞职申请的,即视为甲方批准且接受乙方的辞职申请。乙方辞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本合同期满,或约定解除的条件发生,或具备法定条件,本合同自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也相应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到甲方处领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逾期视为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由此造成的甲乙任何一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无损失则无须赔偿。
七、劳动报酬。
双方经充分协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月薪、年薪)。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同期柳州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同意,如有以下任一情况而甲方没有停产或停业,均视为乙方该月未提供正常劳动:
(一)一个月内,乙方有迟到或早退两次(含)以上行为的;
(二)一个月内,乙方有请病假、事假、旷工等行为的;
(三)若乙方领取的是计件工资,当月乙方完成的计件量低于同单位同一工种人平均工作量二分之一的。
八、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一)签定本合同前,乙方确认已熟知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并同意遵守。
(二)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因其违纪行为所给予的处罚,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乙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死亡,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医疗费、工资或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或乙方怠于行使其相关权利或义务,或乙方错误的承诺或默许导致相关规定不能实行,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无法准确确定赔偿额,双方同意以乙方在甲方所获全部报酬的两倍作为索赔额。
十一:其它约定。
1、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时,乙方应将甲方发给的钥匙、工具(辅料、备品)及有关证件交还甲方,否则,应当承担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联系方式(如地址、电话、邮箱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乙方请假,假条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获得批准。
十二、文书送达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甲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送达文书(如文件、书面通知等),均视为已送达且乙方已知甲方送达内容。
(一)张贴于乙方工作处;
(二)按乙方所留的联系地址或电话号码,以特快专递、手机通话、短信联系等方式寄出或发出;
(三)在《柳州日报》、《南国今报》、《柳州晚报》任一份报纸上公告一次;
(四)在甲方职工大会上传达;
(五)组织乙方学习或培训该文书内容。
十三、其他约定:甲方对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司工作期间的工龄予以认可。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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